化工廠實驗室廢水處理裝置達標排放
實驗室廢水按照污染程度可以分為高濃度實驗室廢水和低濃度實驗室廢水。其中高濃度實驗廢水包括一般液態(tài)失效試劑(廢酸、廢堿、廢有機溶劑等),液態(tài)實驗廢棄產物或副產品(樣品分析殘液、液體產品和副產品等)。低濃度實驗廢水包括實驗器皿和實驗產物的低濃度洗滌水,一般的化學反應產物,低毒低濃度的廢試劑,實驗室清潔衛(wèi)生用水及冷卻用水等。
化工廠實驗室廢水處理裝置達標排放
奧瑞斯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禁止碰觸,不要隨意的調整任何配置,例如水泵在開機的狀態(tài)就要禁止對其它任何部位進行處理調,以免壓力出現(xiàn)不穩(wěn)定狀況造成各種意外事故發(fā)生;另外在處理完所有的污水后要記住關掉電源再離開現(xiàn)場 以上就是設備在使用中的四大注意事項,可見在操作設備時一定要以安全為重并進行規(guī)范的操作,這樣才能保障設備更高的使用壽命也提高水處理的效果。
實驗室的廢水是在試驗操作過程,各種器皿、儀表、工具、衣服的洗滌及設備有冷卻等而產生的,這些廢水應按其性質、成分等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廢水可以回收利用其中有用的物質、有的可以直 接至外部排水管網(wǎng)、有的則采用適當?shù)姆椒ㄌ幚砗?,然后再排至外部管網(wǎng)。例如:一般設備冷卻經使用后僅水溫有所升高,這類廢水不經處理就可排入水體或外部捧水管網(wǎng),有的經簡單 處理還可重復使用。對于含酸或堿類物質的廢液,如濃度較大時,可利用廢酸或廢堿相互中和,再用 pH試紙檢驗,若廢液的pH值在5.8~8.6之間。對于實驗中產生的廢液,則需回收后交付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水經實驗室處理和回收后,因清洗器皿而帶入排水系統(tǒng)的極少量的污染物,應經學校廢水處理站處理后,符合 國家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才可排入水體或外部排放管網(wǎng)。
高濃度有機廢水主要來自對天然植物、動物的沖洗、粉碎、提取有效成分等工序,還有部分來自于失效的有機試劑,具有有機物濃度高,SS高,pH值低,水質變化大等特點。對于高濃度有機廢水的處理,有焚燒法、溶劑萃取法、氧化分解法、水解法以及生物化學處理法等。有機溶劑如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應盡量回收,循環(huán)使用。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可以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揮發(fā)性的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后再焚燒。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如果量少時可把它裝入鐵制或瓷制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燒掉。對難以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